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累计额度不超过25亿元,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一、本次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0,000万元购买的由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及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3年10月10日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次赎回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